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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四川师大报》章程
[四川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]  [手机版本]  [扫描分享]  发布时间:2014年9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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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 总则

第一条  《四川师大报》(下简称“校报”)是四川师范大学党委主办的内部报纸,创办于1953年,现为对开四版半月刊彩报。

第二条 校报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坚持“办报育人、服务师生”的方针,担负着引导舆论、交流信息、弘扬新风、培育新人、维护稳定和繁荣文化、传承文明的使命,是学校联系师生员工、海内外校友、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纽带,是展示学校形象、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。

第二章 组织机构

第三条  校报设立编辑部,实行总编负责制。校党委宣传部部长任校报总编、副部长任校报副总编。

第四条 校报总编职责

1.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根据学校党委和行政的中心工作,确定编辑部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宣传报道重点,并确保有效实施。

2.主持校报工作,严把政治关、质量关,终审校报清样。

3.统筹全局,加强对校报编辑工作的科学管理和编辑部的各项建设,主持制定校报各项规章制度。

4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第五条  校报副总编职责

1.协助总编做好编辑部日常管理工作。

2.协助总编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和确定每期报纸的主要内容,指导和组织编辑按计划按期完成工作任务,初审校报清样。

3. 指导编辑部主任做好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,如年度审核、自查总结、数据统计、调研培训等有关工作。

4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第六条  校报编辑部主任职责

1.具体负责校报编辑部日常业务工作。

2.具体组织实施校报的编辑、出版、发行工作,划拨校报稿酬。

3.负责电子校报平台建设和管理,抓好校报通讯员队伍建设。

4.做好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,如年度审核、自查总结、数据统计、调研培训等有关工作。

5.具体负责校报外联工作,包括与校内各单位、上级新闻主管部门和各高校校报,协调作者、编者和读者间的关系。
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第七条  责任编辑职责

1.负责本版编辑、校对、付印工作。

2.负责本版电子校报平台信息维护,参与校报记者队伍建设。

3.协助编辑部主任做好校报内务和编辑内务工作。

4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第八条  发行人员职责

1.负责校报的财务工作,包括稿费和发行费用的发放。

2.具体负责校报发行和存档整理工作。

3.协助编辑部主任做好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,如年度审核、自查总结、数据统计工作。

4.协助编辑部主任做好校报内务工作。
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第三章 出报工作流程

出报工作流程图: 

1.jpg

第九条  编务会

1.总结上一期办报情况和经验,确定下一期校报的内容。

2.总编、副总编、编辑部主任、责任编辑参加会议,编辑部主任主持会议。

第十条  收集稿件

1.原始稿件主要来源学校新闻中心,有特别需要可让学生记者采写或改写稿件。

2.可根据具体出报计划向在校师生、校友约稿。

3.接受单位和师生、校友个人投稿。

4.编辑部自行撰稿。

第十一条  编辑组稿

1.责任编辑根据编务会确定的主题和有关要求,对稿件进行审改,具体要求核对事实,润色文字,设计标题。

2.责任编辑定稿后,设计版式,报副总编审查通过后,送印刷厂出清样。

第十二条  审稿付印

1.校报实行责任编辑一审校对、副总编二审校对、总编终审的三级审稿制度。取回报纸清样后,责任编辑、副总编对清样作全面校审,由总编终审把关。

2.总编审定同意后,签字付印。

第十三条  发行

1.校内发行:在出报的当日或次日分送至学校领导办公室,校内各单位,家属区教工宿舍,学生宿舍及校内作者、被报道者。

2.校外发行:定期向省市有关部门领导、兄弟院校、校外媒体及校外作者等寄发。

第十四条  发放稿费

1.校报稿费在校报发行后统一核算,原则上一月(两期)核算一次,总编审批后报学校财务处。

2.稿费支付方式:原则上学生稿费现金支付,教师稿费转账支付,校外作者以邮寄方式支付。

3.凡经本报录用稿件一律享受一次性付酬,稿费发放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
第四章 附则

第十五条  校报以赠阅为主,不以盈利为目的。

第十六条  本章程解释权归属校党委宣传部。

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

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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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党委宣传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