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《四川师大报》(下简称“校报”)是四川师范大学党委主办的内部报纸,创办于1953年,现为对开四版半月刊彩报。
第二条 校报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坚持“办报育人、服务师生”的方针,担负着引导舆论、交流信息、弘扬新风、培育新人、维护稳定和繁荣文化、传承文明的使命,是学校联系师生员工、海内外校友、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纽带,是展示学校形象、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第三条 校报设立编辑部,实行总编负责制。校党委宣传部部长任校报总编、副部长任校报副总编。
第四条 校报总编职责
1.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根据学校党委和行政的中心工作,确定编辑部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宣传报道重点,并确保有效实施。
2.主持校报工作,严把政治关、质量关,终审校报清样。
3.统筹全局,加强对校报编辑工作的科学管理和编辑部的各项建设,主持制定校报各项规章制度。
4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第五条 校报副总编职责
1.协助总编做好编辑部日常管理工作。
2.协助总编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和确定每期报纸的主要内容,指导和组织编辑按计划按期完成工作任务,初审校报清样。
3. 指导编辑部主任做好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,如年度审核、自查总结、数据统计、调研培训等有关工作。
4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第六条 校报编辑部主任职责
1.具体负责校报编辑部日常业务工作。
2.具体组织实施校报的编辑、出版、发行工作,划拨校报稿酬。
3.负责电子校报平台建设和管理,抓好校报通讯员队伍建设。
4.做好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,如年度审核、自查总结、数据统计、调研培训等有关工作。
5.具体负责校报外联工作,包括与校内各单位、上级新闻主管部门和各高校校报,协调作者、编者和读者间的关系。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第七条 责任编辑职责
1.负责本版编辑、校对、付印工作。
2.负责本版电子校报平台信息维护,参与校报记者队伍建设。
3.协助编辑部主任做好校报内务和编辑内务工作。
4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第八条 发行人员职责
1.负责校报的财务工作,包括稿费和发行费用的发放。
2.具体负责校报发行和存档整理工作。
3.协助编辑部主任做好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,如年度审核、自查总结、数据统计工作。
4.协助编辑部主任做好校报内务工作。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第三章 出报工作流程
出报工作流程图:

第九条 编务会
1.总结上一期办报情况和经验,确定下一期校报的内容。
2.总编、副总编、编辑部主任、责任编辑参加会议,编辑部主任主持会议。
第十条 收集稿件
1.原始稿件主要来源学校新闻中心,有特别需要可让学生记者采写或改写稿件。
2.可根据具体出报计划向在校师生、校友约稿。
3.接受单位和师生、校友个人投稿。
4.编辑部自行撰稿。
第十一条 编辑组稿
1.责任编辑根据编务会确定的主题和有关要求,对稿件进行审改,具体要求核对事实,润色文字,设计标题。
2.责任编辑定稿后,设计版式,报副总编审查通过后,送印刷厂出清样。
第十二条 审稿付印
1.校报实行责任编辑一审校对、副总编二审校对、总编终审的三级审稿制度。取回报纸清样后,责任编辑、副总编对清样作全面校审,由总编终审把关。
2.总编审定同意后,签字付印。
第十三条 发行
1.校内发行:在出报的当日或次日分送至学校领导办公室,校内各单位,家属区教工宿舍,学生宿舍及校内作者、被报道者。
2.校外发行:定期向省市有关部门领导、兄弟院校、校外媒体及校外作者等寄发。
第十四条 发放稿费
1.校报稿费在校报发行后统一核算,原则上一月(两期)核算一次,总编审批后报学校财务处。
2.稿费支付方式:原则上学生稿费现金支付,教师稿费转账支付,校外作者以邮寄方式支付。
3.凡经本报录用稿件一律享受一次性付酬,稿费发放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四章 附则
第十五条 校报以赠阅为主,不以盈利为目的。
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校党委宣传部。
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
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日
编辑:党委宣传部